台北醫院護理之家一把惡火,不幸帶走13條人命,造成13個家庭破碎,甚至更多的傷者都還未醒來。如果連全台數一數二的部立醫院護理之家,消防硬體設備都這麼不堪一擊,那麼遑論其他民間長照機構能有多安全?國內老齡人口每年倍數增加,長照機構需求只會越來越多,主管機關衛福部應該痛定思痛,透過這次陣痛,領頭改善,和消防團隊齊力合作,勿再只是一味拿出評鑑演練的紙上成績,來搪塞媒體和弱勢的長輩。
台北醫院這把惡火過後,當各界忙著究責、尋找原因之時,卻只看見醫療單位和消防兩單位相互指責,互嗆矛頭。消防單位直指衛福部的評鑑演練不科學,把演練當演戲;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則對著媒體一再澄清:「一切合法、評鑑時通通合格」,甚至對於延遲通報之說回嗆:「通報時間沒有一定標準」。
然而「合法,不等於合理!」第一線救災工作者外界絕對是難以苛責,但看7年來,暗夜大火帶走40條人命,長照機構的大火一把接著一把燒,可見相關建築、消防法規已經過時,衛福部不能再拿有評鑑、有加強情境演練等說詞,做為每次火警後檢討的「答案」,不合時的規定,是時候該重新檢視、修正了。
每個國家在發展中都會面臨有些工作低薪,但是沒有人要去做,或者這樣的工作需要長期的持久性、體力活、還有重複性工作,這樣的工作也不需要語言之間的交流,所以經常會需要藉由外勞仲介,來協助找尋外籍移工來就職,從比較落後的國家引進人力,就是大多數台灣的產業工廠、傳產的概況了,這樣的情況在台灣已經很多年,工作環境不見提升,所以台灣人普遍不喜歡這樣的環境,其次是傳產的福利制度跟薪水也不高,很難吸引到高技術的人才,反而是大量缺低薪工,協助傳產產線順利運作,而這些低薪外籍勞工,大多是東南亞地區,在台灣也有許多專外勞仲介門設立的外勞仲介公司,可以分派外籍勞工給缺工的工廠,解決缺工問題,否則這些低薪工作公司不想提高薪水,也不想要損失產線,那就只能經外籍仲介協助,儘管會需要支付手續費,因缺工問題外勞還是非常需要,在台灣也變成一個現象,可以在特定地區看到許多外勞的出現。
此外,住在長照機構的住民,絕大多數都是行動不便,需要各式設備才得以維生,一旦發生火警等相關意外,只能躺在床上等待救援,這群弱勢中的弱勢住民,需要的保護措施絕對和一般公共醫療設施不同,只有醫療單位和消防單位更多的密切合作,以科學化的專業意見來設計機構,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台灣老化速度太快,如果政府還沒準備好,就應盡速亡羊補牢,以更務實外勞仲介、更長遠的眼光來全面改善機構設施,不要再拿不知道成效在哪裡的評鑑和不科學化的防災演練來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大火檢討,如此只會悲劇一再重演。
公司登記:依公司法第1 條及第6條分別規定:「本法所稱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所以,公司登記係屬中央主管機關職權,並依資本額多寡,由經濟部委辦北、高直轄市政府辦理資本額未達五億元之公司登記,但縣市政府並無辦理公司登記。而公司登記的本質係辦理公司法人之戶籍登記(如同自然人辦理戶籍登記)。 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條及第8條分別規定:「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商業登記之申請,由商業負責人向商業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為之」。所以,商業登記係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辦理獨資或合夥之商業登記,允屬地方政府之職權。